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,经西宁市城北法院调解。来自湟中县的女民工星某当庭获赔5000元,其他的赔偿金18000元,按协议要在今年9月30日前付清。
去年9月,星某受雇为城北区三其村包工头熊某干活,在为一家招待所粉刷内墙时,脚手架因陈旧而坍塌,星某被摔伤。治疗后经司法鉴定,星某构成九级伤残。而雇主熊某在星某被摔伤后,除了支付2000元钱外,再没过问。
就有关赔偿问题,星某与熊某一直协商未果,星某一气之下将熊某告上法庭。受理该案后,城北法院的法官抓住双方争议的焦点,用了不少的调解方法及技巧,终于使双方当庭达成了上述赔偿协议。(作者崔永奇马占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