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新闻网讯 11月15日,记者从西宁市城北区了解到,为体现人文关怀,促进和谐社会建设,城北区设立了执行案件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,并于明年开始启动。
据悉,近年来,在城北区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,有相当一部分案件,因被执行人服刑、下岗、重病、残疾或企业经营困难,导致家庭贫困无赔偿能力,或者被执行人暂时没有财产等情况,致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兑现,很多申请执行人成为“因案致贫”的特殊群体,生活得不到保障,并因此发生上访事件。为体现人文关怀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社会和谐,城北区政府决定设立执行案件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。从2008年起,将救助基金列入区财政预算。同时,还制定了《关于对执行案件中特困人员实施司法救助的办法(试行)》。(作者:申维祖)